中學畢業生改考文憑試

2010年3月15日,是最後一届香港中學會考(會考)的開考日期。2011年後,擁有33年歷史的會考正式完成歷史任務,取而代之的是在「三三四」新學制下舉行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(文憑試)。 
會考的考試制度主要為七年中學制的中五學生報考。考生可藉會考成績報讀預科課程,並在中七時參加香港高級程度會考,並以此兩個考試的成績申請入讀大學。原則上,考生可報考1至10個科目,大部分日校考生主要報考6-8科,科目成績除中文科及英文科外,都分成六個等級(A-F級)。根據教育局統計,多年來報考會考的人數超過437萬人。 
而文憑試則在2012年3月28日正式開考,旨為所有修讀完成六年中學課程的學生報考。大部分考生會報考四科必修科(中文、英文、數學、通識教育或公民與社會發展科)及兩科選修科,並將其科目成績分爲五個等級(1-5級,當中考獲第5級最佳成績者會獲「5**」)。翻查資料,首屆中學文憑試共有七萬二千多名中六學生報考。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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