葛柏被引渡回港受审

1975年1月7日,前总警司葛柏因贪污罪被廉政公署引渡由英国返港受审,最终被裁定串谋贪污及受贿罪成,判监四年及充公二万五千元贿款。

六、七十年代,社会贪污风气盛行,1973年6月,总警司葛柏被揭发拥有逾四百多万港元,款项怀疑由贪污得来,因此要求他解释款项来源,但期间葛柏成功潜逃到英国,大批市民感到不满。8、9月期间,有学生及市民在摩士公园及维园举行「反贪污,捉葛柏」游行集会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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