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法定语文条例》正式公布

自香港成为英国殖民地后,港英政府大部分主要官员均由英国人担任,因此英文成为当时唯一的官方语言,一切法律文件需以英文书写,才具有法律效力,而政府的文书内容亦只会使用英文。

1964年,香港革新会首先建议将中文设为法定语言,1967年9月,新界乡议局亦向政府提出类似的建议。至1968年,学界发起中文运动,要求争取中、英地位完全平等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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